江苏:2批次酒类抽检酒精度不达标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其中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锡山区东亭亿露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苏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沟镇大曲(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检出值为37.9%vol,标准值为41~43%vol。镇江市东方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三山四店销售的标称丹阳市延陵镇永丹酒厂生产的老陳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检出值为13.1%vol,标准值为8.0~11.0%vol。
山东:3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期(总第218期)》。
据通告,标称生产企业为淄博市淄博聚乐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浓香型白酒标签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烟台市烟台诗尼格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布兰迪城堡干红葡萄酒和1批次格里耶纳干红葡萄酒标签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聊城市山东九州缘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十年窖藏浓香型白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四川:1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绵阳市川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8%vol二曲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4.4%vol,标准规定为47.0~49.0%vol。
河南:1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显示,酒类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嵩县合佳生活超市老城店销售的标称焦作爱菲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橙子味-伏特加鸡尾酒(预调酒),酒精度检出值为0.5%vol,标准规定为2.8~3.8%vol。
黑龙江:2批次白酒抽检不合格
10月22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完成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2批次白酒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铁力市正阳隆客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2-19)、工农区金一广优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军粮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原军川酿酒厂)生产的军川白酒(生产日期和批号2017/12/27、2017/12/27A1),2批次样品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李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