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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捐赠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020-02-08 19:00  点击:4380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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