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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保健酒认知的误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1  作者:星雨  浏览次数:88403
核心提示:浅谈对保健酒认知的误区 对于当今保健酒行业一直不尽如人意的现状,有人说是因为“同质化”,有人说是因为“鱼龙混杂”、保健

浅谈对保健酒认知的误区

对于当今保健酒行业一直不尽如人意的现状,有人说是因为“同质化”,有人说是因为“鱼龙混杂”、保健酒行业需“保健”。
笔者从产品构成机理分析,源于误区中遇尴尬,具体分述如下。

一 对保健酒认识的三大误区
1 误区:中药是生产原料
1.1 保健食品的功能成分原料,类同西药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保健食品的原料是指与保健食品功能相关的初始物料”以及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6.4.2 条,“保健(功能)食品一般应含有与功能相对应的功效成分及功效成分的最低有效含量”。保健食品的功能成分原料,是该标准3.2条所包括的“多糖类”、“植物甾醇”、“皂甙(苷)”等已知的单体成分。
由此可见,保健食品的功能成分原料构成类同西药,尤其是补充营养素类保健食品的原料,依据《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允许保健食品使用的,诸如维生素B1、B2、K、D、E等维生素类以及硫酸镁、氯化钾等矿物质化合物,原本就是大众较熟悉的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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