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呼唤风险交流
2014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上,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再次成为与会专家探讨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公众的饮食安全感与食品安全状况透明度关联甚密,科学事实与公众认知又处在“真空”地带的两端。因此,捏合社会关注点与公众诉求点,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和平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无疑是搭建企业与消费者信息枢纽的最佳路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三鹿”奶粉事故、“镉大米”反映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的不对称局面。我们认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感受与具体食品的品质要素、卫生质量状况密不可分,也与公众对食品安全各类风险因素的了解及认知程度密切相关。构建监管部门与公众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对促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化管理、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
何谓风险交流?就是在整个风险分析过程中,由相关人员对风险的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交流内容包括对风险管理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为什么制定标准等。这就好比食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一通长途电话,食品企业和消费者分别站在各执听筒的一端,政府负责连线转接,媒体则站在客观公正的位置,监督一切。
风险交流是一项技术性与政治性都很强的任务,政府应当设立从事风险交流的专门机构或部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心职责包括风险交流。我省也发布了《201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并指出要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覆盖生产经营、行政监管、社会评价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
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但是,风险交流在实践中是我们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化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的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都会对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造成不利因素,甚至造成消费者认识的混乱或误解、产业界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政府公信力下降等负面影响。
事实上,政府和专家的立场与消费者是一致的,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我们不仅应该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更应该让老百姓了解清楚和透彻。唯有信息透明了,各方认可了,我们才可能真正把食品安全标准落到实处,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郭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