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中,白酒成为抽检不合格的重灾区,在2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白酒占到9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测出不得使用物质包括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和虚假标准酒精度。其中,由四川华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发酵柑橘酒精度实际检测值为10.2%vol,低于其标注的12—14%vol,甘洛县田坝春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八汇杆杆酒酒精度实际检测值为12.8%vol,低于其标注的19—21%vol。
四川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