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企业)”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酒类行业协(商)会 及相关酒类流通会员单位:
为发扬诚信兴商精神,保证食品安全,倡导诚信经营,树立行业典型,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曾获得河南省酒类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河南省酒类诚信经营放心店(企业)认定。
3、曾荣获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企业。
4、照章纳税,证照齐全,无不良记录。
二、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省辖市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2月28日之前报省酒业协会酒类流通行业管理部。
2、省酒业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评,符合要求后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审核。
三、要求
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创建工作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宁缺勿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院 河南省酒业协会
联系电话:0371—65733698
18538031884(何伟)
网 址:www.chinajiuye.com (河南酒业网)
信 箱:120075600@qq.com
附 件:中国酒类流通协会[2016]11号文
2017年1月5日
主题词: 流通行业管理 创建 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 通知
抄 报 :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放心酒示范店”创建管理办法-2016.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