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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7〕11号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6  浏览次数:4689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7〕11号 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酒业(类)协会、各酒类生产企业: 在

豫酒协〔2017〕11号

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酒业(类)协会、各酒类生产企业:

在全省的酒类生产企业中,有一大批常年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劳动者,他们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他们淡泊名利、用心做事,他们以严谨、耐心、专注、专业,坚持、敬业的工匠精神默默地为行业和豫酒的发展积极而努力的工作着,他们是真正的行业发展基石。为弘扬工匠精神,彰显正能量,对在平凡工作中作出不平凡贡献的优秀员工给予充分肯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开展河南省首届酿酒行业“大工匠”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在河南省内注册的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露酒、黄酒、酒精等生产企业(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工作的相关人员。

 2、从事酿造、制曲、灌装、勾调、设备改造、科技研发、工艺研究等方面工作的。

 3、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下的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基层劳动者。

二、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某项工作不低于十年(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缩短年限)。

2、对本职工作有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熟知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举一反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4、是行业(企业)中该项工作的佼佼者。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    报

1、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申报表》一式三份。

1)工作总结

2)主要成就

3)获奖论文(获奖的可提供)

 2、相关成果、学历、资历等证明材料,有关的考核档案(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审报材料送(寄)河南省酒业协会

 4、本次评选认定不收费用。

四、评选认定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

2、所在企业推荐。

3、评选小组材料认定通过。

4、认定小组基层调研。

5、网上公示。

6、下发文件认定并在《河南酒业》和《河南酒业网》公布。

五、表彰

2017年4月下旬召开的河南省酒业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九届一次理事会上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郑州市农业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省新闻出版局88号院内)            

邮 编:450008               

联系人:冯洋洋 15037118118    

           乔鹏飞 18737133972

          温 建 13849141111

电 话:(0371)66297915  66297917(传真)

网 址:www.chinajiuye.com(河南酒业网) 

邮 箱:hnjx999@q126.com

附:《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申报表》

  

2017年2月14日


主题词:
        首届    酿酒   大工匠       认定        通知      
抄 报:河南省商务厅、中国酒业协会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

点击下载附件:   河南省酿酒行业“大工匠”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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