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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7﹞14号关于开展河南省酒类行业专项“双打”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7  浏览次数:5297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7﹞14号 关于开展河南省酒类行业专项双打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

关于开展河南省酒类行业专项“双打”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河南省人民政府豫酒振兴规划,推动豫酒名优企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经与河南省人民政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拟开展河南省酒类行业专项“双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企业

1、我省酒类行业中的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河南省名牌、河南老字号、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优质产品等被侵权的企业;

2、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中被侵权的企业。

二、相关要求

1、企业呈报诉求材料。被侵权企业所呈报的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情况、被侵权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期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诉求、相关证据等。

2、被侵权企业于2017年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经企业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河南省酒业协会新闻信息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88号院豫酒商务三楼河南省酒业协会新闻信息中心,联系人:岳晓声,电话:0371-66297927,13783463330。

3、要求被侵权企业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材料,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省酒协和省“双打”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被侵权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双打”工作,加强与省酒协的协调与沟通,并于报送材料的同时,把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酒协。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14日


主题词
行业管理 双打工作   专项活动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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