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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政法规:4种情况劝酒者需担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次数:45860
核心提示: 在中国,每逢重要的节日,人们总会用喝酒来庆祝节日的喜庆,这种是习俗是中国几千前就流传下来的,表示着人们对节日的欢庆。
     在中国,每逢重要的节日,人们总会用喝酒来庆祝节日的喜庆,这种是习俗是中国几千前就流传下来的,表示着人们对节日的欢庆。在这种节日里最少不了的就是酒了,但是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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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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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酒后驾车未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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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人的好客,在酒席上发挥得淋沥尽致,到升华。中国人敬酒时,往往都想对方多喝点酒,但劝酒适度,谨记出事要担责。(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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