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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40箱起泡酒浸出物含量指标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8785
核心提示:近日,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西班牙进口半干起泡葡萄酒进行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检测发现该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
       近日,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西班牙进口“半干起泡葡萄酒”进行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检测发现该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不符合国标要求,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全部不合格货物做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货物共840箱,5040瓶,共3780升。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批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为12.4g/L,而我国的国家标准《葡萄酒》规定干浸出物含量不得小于16g/L,该批货物不符合我国葡萄酒强制性标准,应实施销毁处理。

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条件下非挥发性物质的总和,包括游离酸及盐类、单宁、色素、果胶、低糖、矿物质等,干浸出物含量与葡萄的栽培方法、生长气候、地理条件加工工艺及贮存年限等密切相关。干浸出物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重要指标,而假酒一般干浸出物含量较低。

天津检验检疫在此提醒葡萄酒进口企业,在进口葡萄酒时关注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广大国内葡萄酒消费者可以要求进口商家提供相关批次葡萄酒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来判断产品真伪。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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