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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葡萄酒进口商关注添加剂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1088
核心提示:在质检总局公布的2017年4月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信息中,有13批次的进口葡萄酒因不合格被禁止入境,不合格原因包装不合格、超
        在质检总局公布的2017年4月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信息中,有13批次的进口葡萄酒因不合格被禁止入境,不合格原因包装不合格、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

据江苏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人员介绍,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进口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也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以糖精钠为例,它可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加工,但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糖精钠的使用范围中没有葡萄酒,也就意味着在葡萄酒加工工艺中不允许任何形式引入糖精钠。而山梨酸是我国允许使用在葡萄酒中的添加剂,可起防腐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添加,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葡萄酒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以山梨酸计),可见添加剂除了使用范围以外,还有使用量的要求。

进口葡萄酒因添加剂原因不合格的现象屡见不鲜,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葡萄酒进口商及代理商,在从事葡萄酒进口贸易时要关注添加剂安全,要掌握我国对进口葡萄酒的质量要求,并向出口商进行传达,在做供应商评价的时候评估进口产品质量控制水平,避免因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贸易损失。(中新网江苏  朱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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