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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7〕68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11286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7〕68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酒业协会总体工作部署,经

豫酒协〔2017〕68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酒业协会总体工作部署,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举办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集聚智慧 助力豫酒振兴

二、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

三、地点: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亚洲论坛大酒店一楼

四、主要内容:

1、著名白酒专家梁邦昌主题演讲《用创新开启豫酒美好未来》;

2、著名营销专家陆兴武主讲《豫商如何卖好豫酒》;

3、博达传媒集团董事长朱中华主讲《如何利用社会传媒资源推动豫酒振兴》;

4、嘉宾辩论:豫酒振兴缺少什么?(行业专家、豫酒企业领导)

5、颁发首批“河南文化名酒”牌匾;

6、表彰首届豫酒“大工匠”;

7、表彰第四届河南省酒类行业“金爵奖”(单位和个人);

8、表彰第四届河南省酿酒大师;

9、颁发“河南省酿酒(品评)大师工作室”牌匾。

五、参会人员

1、获奖企业主要领导、获奖人员(名单详见豫酒协〔2017〕63号、64号、65号、66号、67号文 );

2、豫酒骨干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全国各地酒类生产、流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六、注意事项及其它

1、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与中国千商大会博鳌酒业峰会同期举行,8号报到,10号午饭后结束。参加第七届豫酒振兴高峰论坛的会员企业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3900元(不含到达海南琼海前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包含在博鳌期间的食宿、门票、会议期间交通费用、活动资料费用)。

2、首批河南文化名酒、首届豫酒“大工匠”、第四届河南省酒类行业“金爵奖”、第四届河南省酿酒大师、河南省酿酒大师工作室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望获奖单位、个人务必准时参加。

3、参加中国千商大会博鳌酒业峰会同期活动:

①中国千商大会博鳌酒业峰会开幕式;

②‚2017中国千商大会(博鳌)国际酒类博览会;

ƒ③参加第二届中国低度白酒发展高峰论坛;

④参加其它活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岳晓声  13581769633    13783463330   

周晓曼   18737138282   乔鹏飞  18737133972

5、电子信箱及网站

河南省酒业协会hnjx999@126.com

河南酒业网:http://www.chinajiuye.com

6、本次会务费用统一缴纳至中国千商大会组委会指定的财务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开具发票。

单 位 名 称: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2661575127U

地址、电话: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五层518室010-68316978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 号: 35150188000036464               

                                           2017年10月31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豫酒振兴   会议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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