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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葡萄酒企业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1072
核心提示:11月30日,巴州质监局为和硕县人民政府颁发“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
   11月30日,巴州质监局为和硕县人民政府颁发“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同时,和硕冠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瑞峰葡萄酒庄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葡萄酒企业获得“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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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和硕县启动了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2015年12月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成为新疆首批受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酿酒葡萄产区。2016年7月19日,国家质监总局核准芳香庄园、国菲酒庄等8家酿酒企业使用“和硕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和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丽英介绍,为有效保护“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保证和硕葡萄酒的质量和特色,维护和硕葡萄酒的生产经营秩序,2017年11月,和硕县制定出台了《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审核、使用管理和保护监督等工作,并对获得地理标志使用资格的8家企业提出了“做好传、帮、带,不断优化和提升葡萄酒的档次和品质,争取更大、更多奖项”的期望。

近年来,和硕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水土光热资源,按照“小酒庄、大产业”发展模式,立足小产区,做强大概念,孕育和壮大了独具特色的天山南麓酒庄葡萄酒和硕产区。目前,产区已建成优质酿酒葡萄基地9.94万亩,酒庄14家,在建、新建酒庄3家,年加工葡萄酒能力3.36万吨。开发了干白葡萄酒、桃红、果香型干红、陈酿型干红和白兰地等60多款产品。在国内外各类品酒会上,和硕产区葡萄酒异军突起,在众多葡萄酒盲评中荣获各类奖项达上百项,产区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高。

为扩大“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知名度,宣传和硕葡萄酒品牌,2016年9月22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利用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契机,专门召开“和硕葡萄酒首批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闻发布会”,通过国内外各大媒体推介“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成为通行全球的名片。

和硕县冠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占成说:“我们将以获得此次“和硕葡萄酒”地理标志证书为契机,不断做好和硕葡萄酒产业,努力生产出更优质、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将和硕葡萄酒产业推向全国、推向世界。”(酒一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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