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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这8批次酒、食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次数:24005
核心提示:5月30日,从吉林省食药监局网站获悉,近期对糕点、肉制品、酒类等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酒类158批次,不合格样品6
       5月30日,从吉林省食药监局网站获悉,近期对糕点、肉制品、酒类等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酒类1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肉制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对于抽检出的问题商品,食药监部门已经责令立即采取下架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应商品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涉及的酒类不合格为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银河酒厂生产的三鞭王酒,松原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扶余市桂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两二酒,松原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扶余市桂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两八酒,双阳区金龙满客隆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榆树市新泉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高粱酒,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昌邑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江滨凇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酒,双阳区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大王原汁山葡萄酒。肉制品不合格商品为:吉林市昌邑区火蜻蜓超市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东丰镇商贸中心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朴大姐韩式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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