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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8﹞26号 关于开展全省酒类产品食品检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4  浏览次数:15838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8﹞26号 关于开展全省酒类产品食品检验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知 各酒类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食品(酒类)

豫酒协﹝2018﹞26号 

关于开展全省酒类产品食品检验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知 


各酒类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食品(酒类)生产安全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求和我省酒类行业生产的实际需求,河南省酒业协会将开展食品(酒类)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以满足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检验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生产安全食品的需要。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1、白酒、果酒、啤酒、黄酒、饮料等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员、食品安全员。

2、其他相关从事酒类质量工作、酒类质量检查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文化程度基本要求:初中毕业以上

1、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大赛获奖。

申报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毕(结)业证书的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2张。(照片要求1.电子版照片要注明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是身份号在前,姓名在后,中间不加任何符号,保留JPG后缀。电子版照片上的身份证号、姓名一定要与录入信息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不一致的不能通过系统审核。2.每一考生准备纸质近期免冠小2吋彩照2张(规格:38mm×33mm)。1张贴在《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上,另1张用于办理职业资格证,要求照片必须剪去白边。办证照片每个工种的第一张照片要用油性记号笔标明单位、工种、级别、姓名)。

三、授课

1、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按国家统一培训教材讲授相关理论。

2、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实操传授。

四、培训考试鉴定方式

1、理论笔试。

2、实际操作考核。

3、综合评审。

4、理论成绩、实操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2018年7月12日报到,7月13日—16日培训、考试

培训地点: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州郑东新区文苑北路明理路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

报到地点:木华锦悦酒店(郑州市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木华广场113号,坐地铁1号线到龙子湖站从C出站口出站)

六、费用:

1、培训鉴定费:高级工2000元、中级工19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证书费)。

2、统一安排住宿,440元/人。

3、联系人:

乔鹏飞  18737133972      0371-66297915

冯洋洋  15037118118      0371-66291917

七、汇款信息
       
      账户名:河南省酒业协会

账 号:170202940902480142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花园路支行

 附:《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考核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   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考核报名表.doc

2018年6月14日

 

主题词:行业培训   酒类产品食品检验   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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