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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2014年正式启用共同使用标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次数:1194
核心提示:茅台集团2014年正式启用共同使用标识 独家使用标识仅限茅台股份公司、销售公司使用 近日,茅台集团宣布,从2014年1月




   茅台集团2014年正式启用共同使用标识 

独家使用标识仅限茅台股份公司、销售公司使用
 





 

近日,茅台集团宣布,从201411日起正式实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这一举措旨在规范成员单位对茅台集团标识的使用行为,维护茅台集团企业品牌形象,标志着国酒茅台将更加规范、科学地维系自己的品牌标识体系,对自身品牌形象及营销环境予以更大力度的保护和规范。

随着茅台集团旗下子公司、子品牌的增多,茅台产品线日益拓展和延伸,更有茅台红酒、茅台啤酒等新的产品进入大众消费视野。原先单一的品牌标识已经不适应国酒茅台的发展需要,更不适宜普通消费者对茅台各类产品的区分和厘清,这更从客观上要求茅台建立一套科学、完善、规范的品牌管理体系。

茅台酒和法国的干邑白兰地、苏格兰威士忌并称为世界三大蒸馏酒,更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国酒。其品牌价值及品牌资产弥足珍贵,是属于国家和整个白酒行业的宝贵财富。茅台此举正是为了保护国酒茅台的品牌资产,是对集团各成员单位和各大经销商的合法利益负责,更是便于消费者更加清晰地了解茅台旗下的产品。

按照这一规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只能选择单独使用标识(图2),茅台集团内部除前两者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只能选择共同使用标识(图1)。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广告宣传、企业推介等商业行为时,可以选择单独或同时使用上述两件标识。一方面让国酒茅台“走出去”,拓展更加广阔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则是希望通过更深层次的市场细分,将茅台集团旗下习酒、茅台葡萄酒、茅台啤酒等产品标识进行规范,实现产品营销向大众消费转型的战略目标。  

共同使用标识的寓意:在形态上为椭圆图形,由GJMT 四个字母组合而成,寓意“贵州茅台集团”,其中,代表“贵州”,代表“集团”,MT 代表“茅台”。整个图案外圈为红色,象征团结、开拓、奋进。图案内部是“MT”两个字母构成的蓝色酒樽造型,蓝色代表茅台博大精深的国酒文化,酒樽造型象征着茅台集团的主业是白酒,同时也寓意着茅台始终处于集团的核心位置,所有集团成员紧密团结在茅台周围。整个图案简洁流畅,整体象征着茅台的国酒地位永不动摇。

独家使用标识的寓意:在形态上为圆形,利用红蓝两色对比、反白成一抽象的鹰形,象征企业似雄鹰展翅腾飞,同时隐喻出集团公司英文缩写字母“M”。以鹰象征企业的恢宏气势,展示强大深厚的生命力和鲜明厚重的企业形象。标志两边共八根流动的线条,寓意着厂徽是在茅台酒荣获巴拿马国际金奖80周年之际推出,使企业标志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纪念意义。标志的色彩为红、蓝、白,分别象征茅台酒的酱香、醇甜、窖底。另,红色寓示企业的开拓精神和激昂奋勇的热情,也隐含茅台酒的独特醇香,并巧妙地溶入五星,寓意茅台酒的国酒地位和国际荣誉。“茅台”缩写注入海洋,象征国酒茅台屹立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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