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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9﹞33号关于开展酒类(白酒)酿酒师、酿造工、品酒师系列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3  浏览次数:13353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适应酒行业的发展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要求,河南省酒业协会将于2019年8月27日—9月1日在郑州举办白酒品酒师系列、酿酒师系列、酿造工系列培训工作,由中国酒业协会鉴定考核,届时将邀请国家知名酿酒大师授课。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豫酒协﹝2019﹞33号 

关于开展酒类(白酒)酿酒师、酿造工、

品酒师系列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适应酒行业的发展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要求,河南省酒业协会将于2019年8月27日—9月1日在郑州举办白酒品酒师系列、酿酒师系列、酿造工系列培训工作,由中国酒业协会鉴定考核,届时将邀请国家知名酿酒大师授课。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酒师、酿酒师、酿造工系列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二、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等级鉴定的程序

(一)有关白酒企业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职业等级鉴定的人员填报“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可在中酒协网站www.cada.cc下载)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表,表格可用A4纸复印);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5张(其中3张用于申报表右上角);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书的复印件;有证书的提供复印件;本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本职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三)申报中级以上(品酒师、高级品酒师、酿酒师、高级酿酒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时需提交本人技术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人技术特长、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或提交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专业论文。高级《酿酒师》需提交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专业论文(不少于2000字,可附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论文)。

(四)对获得省级以上技术比赛前三名或创造出先进操作方法,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参加工作年限限制。

(五)年限、工龄计算方法:申报时,其参加工作年限、专业工龄、取得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年限的计算方法,按2018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计算。  

(六)凡在酒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逐级申报品酒师、酿酒师、技师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非专业人员可逐级报考二级及以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七)确认申报资格后交纳考评费,由酒协代为寄发培训教材。

(八)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九)取得品酒师、酿酒师证书的人员,可享受技工待遇,退休时可以根据劳动部的要求,提高退休工资(详情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三、费用

(一)高级品酒师:6500元/人;   

品酒师:5500元/人;

助理品酒师:4800元/人;

(二)高级酿酒师:6400元/人;   

 酿酒师:5200元/人;

 助理酿酒师:4600元/人;

(三)高级技师:5800元/人;    

 技 师:5100元/人;

 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4500元/人。

(四)报考高级品酒师和高级酿酒师的还需参加论文答辩。

(五)食宿费自理。

四、时间:2019年8月27日报到,8月28—9月1日培训考试

    地点:金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五、联系方式   

尹陶林 13526849150   

冯洋洋  15037118118  

乔鹏飞 18737133972     

点击下载附件:       评酒师、酿酒师、酿造工系列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doc

                      

   2019年8月1日 


主题词:
行业管理 开展酒类 国家职业资格   鉴定     通知                  
抄 报:中国酒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9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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