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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红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9  浏览次数: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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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县端掉一特大制售假酒团伙

据中国新闻网8月22日报道,贵州省大方县公安局、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端掉一特大制售假名酒犯罪团伙,查获制售商标侵权假名酒9560瓶,货值金额超1700万元。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获,3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2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

经查证,2018年12月份以来,该团伙先后从河南、四川攀枝花等地购进五粮液、剑南春等高仿酒,在大方县一居民区内和某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同时,该团伙还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购进散装白酒,然后在村民家中将散装白酒伪装成贵州茅台酒等,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到中国各地。

河南1批次白酒抽样检验不合格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265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的白酒样品抽样检验为不合格:社旗县泓祥副食百货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泸州市酒泉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蓝花瓷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8%vol,标准规定为51%vol~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湖南1批次白酒被查出不合格

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报显示,8月份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以下1批次的白酒样品不合格:

标称辰溪香源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湘西味道),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母子二人在宝鸡销售假冒名牌白酒,法院公开审理

据宝鸡新闻网报道,近日,宝鸡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酒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两名被告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悉,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被告赵某、王某(两人系母子关系)在宝鸡经商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金台区某烟酒行销售假冒名牌白酒给不特定人群。去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在该店及其库房内查获假冒“西凤”“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等品牌白酒共600瓶,价值29万余元。

吉林2批次酒类样品被查出不合格

8月26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样品中: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辉南县朝阳镇爱家购物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辉南县山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籴酒(500ml/瓶),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省淘江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长白山森野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山葡萄酒(720ml/瓶、贺彩商标),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抽检:酒类1批次检验为不合格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1批次酒检验为不合格:标称河源市靓帅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客源香牌客家娘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17.3%vol,标准值为12.0%vol~14.0%vol。(李慧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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