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流通企业:
为贯彻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白酒业转型发展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动、促进豫酒振兴,鼓励豫商卖豫酒,展示豫酒经销商风貌,树立豫酒销售标兵,经河南省商务厅研究同意,由河南省酒业协会联合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及有关行业专家开展2020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认定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对协会工作指示要求,结合省辖市协会工作特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上下联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本着自愿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组织所在辖市区流通企业进行申报、认定、推荐(各地市推荐五家以内企业参加)。
此工作旨在树立经销河南地产酒销售标兵,引导经销商销售豫酒,在推动行业发展、诚信兴商、热心公益事业、树立豫商形象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贡献给予表彰。
一、推荐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为河南省境内,酒类经营证照齐全,在本行业有三年以上经营年限。
(二)企业组织架构合理、权责清晰、激励机制健全,无劳资纠纷,企业文化积极向上,有健全的业务渠道网络。
(三)无失信、违约及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记录。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积极销售豫酒。此次推荐活动以豫酒销售额为主要考量标准。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优秀豫酒经销商,申报单位务必保证申报数据真实有效,杜绝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数据如有出入将取消推荐资格。
(一)协(商)会认定、推荐:由各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先行对照入围条件,组织当地流通企业进行认定,对符合入围条件的优秀豫酒经销商企业进行“2020年度XX市优秀豫酒经销商”表彰,在所辖市认定的前十家优秀豫酒经销商企业向河南省酒业协会推荐。
(二)省酒业协会、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及有关专家共同认定:结合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推荐入围申报的企业,专家组将汇总、审核报河南省商务厅批复,对符合“2020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条件的企业,报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并联合专业媒体机构进行宣传报道。
三、工作程序
(一)地市推荐入围认定:请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填写附件及相关材料报送省酒业协会、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
省酒业协会和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及专家组将对自荐、各辖市协(商)会推荐、豫酒企业推荐等企业资料汇总核实后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审核后报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表彰奖励: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2020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2号 邮编:450000
薛 军 18137137771
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 邮编:450000
张 倩 13526582854
附件:1.河南省优秀豫酒经销商认定办法
2.“2020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申报表
附件1、2.doc
河南省酒业协会(代章) 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 (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