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21〕42号
河南省酒业协会关于转发两项国家标准
《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的通知
各酒类生产企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了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两项新标准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主要变化
1、新的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对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的修订,新增加了调香白酒(配制酒)的定义分类。
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均明确规定“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即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于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白酒”新增了“调香白酒”的定义,并将其归类为了“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2、新的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新国标一级分类中增加了“露酒” ,至此,饮料酒分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四大类,二级分类中有很大范围修改和调整;白酒分别按照糖化发酵剂、生产工艺、香型进行了三类划分。
二、注意事项
1、希望相关企业认真学习新的国家标准,结合本企业工艺特点进行对照优化;
2、清查库存(包装物、标识等)、核对产品、正确标识。在新标准启用后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规范产品。
三、企业在宣贯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联系河南省酒业协会白酒分会乔鹏飞,手机号15713680900(微信同号)。
附件:一、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
二、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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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