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22〕2 号
关于开展“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推荐工作
的通知
各省辖市酒类协(商)会、协会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树立典型,引导行业自律,根据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中酒流通协[2022]01号《关于2022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南省酒业协会继续组织推荐会员企业(店)参加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组织的“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符合《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申报书(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省辖市酒类行业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报于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
2、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审核查验,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统一推荐报送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审核。
三、申报要求
“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省辖市酒类行业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
3、此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丰产路88号诚杰商务3楼
联系人:薛军 18137137771
邮箱:henanjiu@126.com
附件:关于2022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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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4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