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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2】9号关于缴纳协会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8  作者:喜多多  浏览次数:42120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2】9号 关于缴纳协会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酒业协

豫酒协【2012】9号

关于缴纳协会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酒业协会认真履行职责,拓展行业服务、开展行业活动、积极宣传推介豫酒、培育豫酒品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赢得了政府、行业、企业的肯定,进一步促进了河南酒业的健康快速平稳发展。
2012年,河南省酒业协会将继续不断努力,为企业、行业服务,但仍需全体会员单位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以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河南省酒业协会年度会费按照《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的会费标准收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单位缴纳:
1、协会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2、协会各分会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10000元;
3、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4、协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5、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6、各省辖市酒类协会、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人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缴纳会费以在协会任职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收缴。
二、会费使用范围
1、用于协会日常办公;
2、开展各项行业活动。
三、会费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和现金缴纳均可(一年一缴或一次性缴纳一届5年)。
收款单位:河南省酒业协会
开户行:郑州市工行三八支
帐 号:1702029409024801426
从即日起收取,请各单位会员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款到后协会出具会费发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陶林 冯洋洋
电话(传真):0371—65907609
手 机:13526849150 15037118118
邮 箱:hnjx999@126.com
网 址:河南酒业网(www.chinajiuye.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2号 邮 编:450003
协会将在会员的支持下加大为会员服务的深度、广度、力度和质量,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河南酒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缴纳协会会费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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