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13】2号
关于缴纳协会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2年,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酒业协会积极宣传推介豫酒、培育豫酒品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业活动,赢得了政府、行业、企业的肯定,进一步促进了河南酒业的健康快速平稳发展。
2013年,河南省酒业协会将继续不断努力,为企业、行业服务,仍需全体会员单位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河南省酒业协会2013年度会费仍按照《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会费标准收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单位缴纳:
1、协会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2、协会各分会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10000元;
3、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4、协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5、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6、各省辖市酒类协会、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人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7、缴纳会费以在协会任职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收缴;
8、上年度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可合并缴纳;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的单位可减免20%会费,并享受更多优惠服务。
二、会费使用范围
1、为会员免费发放协会会刊及相关信息;
2、免费取得《河南酒业网》网站会员资格,享受免费宣传服务;
3、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三、会费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和现金缴纳均可
收款单位:河南省酒业协会
开户行:郑州市工行三八支
帐 号:1702029409024801426
从即日起收取,请各单位会员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款到后协会出具会费发票。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管理部
联系人:尹陶林 13526849150
余 茜 15890078855
电 话:0371—66297916 66297917(传真)
邮 箱:hnjx999@126.com
网 址:河南酒业网(www.chinajiuye.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 邮 编:450008
协会将在会员的支持下加大为会员服务的深度、广度、力度和质量,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河南酒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会员管理 缴纳协会会费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