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13】17号
关于表彰第三届“河南省酿酒大师”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酿酒大师荣誉称号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河南省酿酒大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初选、公示、协会批准等程序,确定下列八位同志为第三届“河南省酿酒大师”(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凤玲 王志杰 李明玉 李金亭 郭富祥 符春生 葛少华褚怀志
希望以上同志再接再厉,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作好传帮带,为本单位的技术进步、为豫酒发展努力奋斗。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酿酒大师 表彰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