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16】11号
关于申报酒类(白酒)酿酒师、酿造工、品酒师
系列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国家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联合河南省酒业协会,开展白酒品酒师系列、酿酒师系列、酿造工系列培训和鉴定工作。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酒师、酿酒师、酿造工系列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二、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等级鉴定的程序
1.有关白酒企业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职业等级鉴定的人员填报“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可在中酒协网站www.cada.cc下载)及相关材料。
2.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表,表格可用A4纸复印);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用于申报表右上角);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结)业证书的复印件;有证书的提供复印件;本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本职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3.申报中级以上(品酒师、高级品酒师、酿酒师、高级酿酒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时需提交本人技术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人技术特长、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或提交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专业论文。高级《酿酒师》需提交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专业论文(不少于2000字,可附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论文)。
4.对获得省级以上技术比赛前三名或创造出先进操作方法,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参加工作年限限制。
5.年限、工龄计算方法:申报时,其参加工作年限、专业工龄、取得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年限的计算方法,按2015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计算。
6.凡申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高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高级技师)按照有关要求需参加面试。
7.确认申报资格后交纳考评费,由酒协代为寄发培训教材。
三、费用
1. 培训费4200元/人;
2. 考务、鉴定费:
(1)高级品酒师:1300元/人;
品酒师:1000元/人;
助理品酒师:800元/人;
(2)高级酿酒师:1200元/人;
酿酒师:800元/人;
助理酿酒师:600元/人;
(3)高级技师:800元/人;
技师:600元/人;
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400元/人。
3. 报考高级品酒师和高级酿酒的还需参加论文答辩。
4. 食宿费自理。
四、时间:5月6日报到,5月7-9日培训,5月10日全天考试。
地 点:郑州九天时尚酒店·大石桥店
(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乘车路线:
1. 火车站:坐41或603路公交到大石桥站下车
2. 高铁站:(火车东站)坐地铁到人民路站,然后换100路到 大石桥站下车即到;
五、联系方式
尹陶林 13526849150 0371-66297917
乔鹏飞 18737133972 0371-66297917
酒店总机:0371—66993666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河南省酒业协会
2016年2月27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申报酒类 国家职业资格 鉴定 通知
抄 报:中国酒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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