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食药监总局:专项治理玛咖制品、配制酒等吹牛产品_河南酒业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播报 » 新闻播报 » 正文

食药监总局:专项治理玛咖制品、配制酒等吹牛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5  浏览次数:924
核心提示:近日,食药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食药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
        近日,食药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食药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功效等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四方面的自查工作。如下:

一、自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

二、自查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存在的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自查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四、自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分别为对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行政区域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针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要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