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涉事企业之一的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蒙山酒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召回公告,承认其因添加全蝎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并主动召回2013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之间生产的所有批次的全蝎酒,召回等级为二级。在其公司网站上也没有任何关于全蝎酒的产品介绍,微信公众号“沂蒙山酒”上产品展示栏里的“十足全蝎酒”内容已被删除。
沂蒙山酒业位于风景秀丽的革命老区沂蒙山区,是一家有着60年酿酒史的老字号企业,在今年临沂市农业企业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中,其“沂蒙山”品牌经中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课题(国家级)专家严格审查和综合考量被认定价值6.1亿人民币,所属商标“沂蒙山”连续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地域性质上的传统并不能代表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此次沂蒙山酒业在酒中非法添加全蝎并将全蝎酒流入市场无疑是拿企业的生命在做赌注。一个好的品牌是企业重要的资产,其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的价值来之不易,应花大力气维护自己的品牌,而不是通过一种“非法”的渠道来自损品牌形象。一味贪大求全,反遭市场淹没,这是不正确维护品牌价值而要付出的惨痛代价。
品牌的生命力取决于消费者。先不说此次沂蒙山酒业召回所有批次的产品会对企业的经济造成多大的损失,单就这次事件会让消费者质疑沂蒙山酒业的食品安全,降低对沂蒙山酒业的信任度,从而给企业继续维护和提升品牌价值造成很多困难。虽然沂蒙山酒业在其发布的召回公告中很诚恳地称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但也不能保证其其他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忠诚度的滑坡。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好的品牌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强有力的资本,是要靠长期培育的。竞争本来就很残酷,俗话说:“打天下难,守天下更难”,品牌也需要保养、需要经营、需要维护,切不可“剑走偏锋”误入非法,让蝇头小利的歧途影响了企业的正规发展。毕竟全蝎酒的生产目前只有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一家有国家给颁发的保健品小蓝帽资质,沂蒙山酒业完全可以避开这一领域重点培育自己的白酒产业和其他副产品,以确保自己的品牌价值不受影响,并不断通过多种合法渠道逐步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提升“沂蒙山”品牌的价值量,这才是发展正道。(中国食品报 刘振 王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