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豫酒协〔2017〕7号关于申报啤酒酿酒师、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_河南酒业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协会 » 协会活动 » 正文

豫酒协〔2017〕7号关于申报啤酒酿酒师、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6  浏览次数:4995
核心提示:豫酒协〔2017〕7号 关于申报啤酒酿酒师、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啤酒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
  豫酒协〔2017〕7号

 关于申报啤酒酿酒师、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啤酒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国家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联合河南省酒业协会,开展啤酒品酒师系列、酿酒师系列培训和鉴定工作。

本次啤酒品酒师、酿酒师[含助理(三级)、中级(二级)、高级(一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按照分级别同时鉴定的方式,通过有关理论和技能实操等考核后,及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单位在组织啤酒技术质量相关活动时,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为了做好本次鉴定考试工作,现将申请及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酒师、酿酒师系列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二、申请参加品酒师、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等级鉴定的程序

1、有关啤酒企业人事劳动部门组织符合品酒师、酿酒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职业等级鉴定的人员填报“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可在中酒协网站www.cada.cc下载)及相关材料。

填表说明:“原证书职业名称及等级”栏和“原证书编号”栏空出;“申请等级”栏填写符合本人条件的等级;“本人申请”栏内填写“本人申报(一级或二级或三级)品酒师、酿酒师鉴定”并签名;“联系电话”栏请填写本人手机号

2、请尽快提交申报材料至河南省酒业协会培训部。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表格可用A4纸复印);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其中2张用于申报表右上角),并附申报者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二级)品酒师、酿酒师职业资格的需提交曾发表或准备发表的专业论文(论文要求:不少于2000字,发表时间为2013年之后,发表刊物应为公开刊物)。申报高级(一级)品酒师、酿酒师的需提交已发表的专业论文(论文要求:不少于3000字,发表时间为2013年之后,发表刊物应为公开刊物),请注明发表刊物名称及发表时间)。

4、确认申报资格后交纳考评费,寄发培训教材(函授210学时)。不包括考核时的食宿费,食宿费考评报到现场缴纳。

5、通知申报者参加集中授课培训(计30培训学时)和考评答疑,领取准考证。等级鉴定考评一天,上午理论考试,下午技能考核,申报高级(一级)品酒师、酿酒师的需参加口试评审。

6、将考评合格者的有关材料上报中国酒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和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鉴定合格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

三、费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尹陶林   13526849150   冯洋洋  15037118118

 温 建   15670616050   乔鹏飞  18737133972  

 传 真: 0371-66297917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河南省酒业协会

                                   

    2017年2月14日


主题词:
行业管理 申报酒类 国家职业资格    鉴定     通知    
抄 报:中国酒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室                      20172月14日印发

附件:

——助理酿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⑵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助理酿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具有相关专业院校(大专以上)或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当大专)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酿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⑵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酿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取得助理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⑷取得助理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酿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⑸取得酿造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大专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酿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酿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⑵取得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取得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酿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助理)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二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酿造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取得硕士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一级(高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