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函【2013】2号关于委托新乡市食品协会组织承办中级酒类营销师培训班的委托函
新乡市食品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酒类行业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人才战略体系和培训机制,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河南设立酒类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鉴于新乡市食品协会作为河南省酒类行业协(商)会先进单位,不仅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而且对我省酒类行业发展具有较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河南省首期“酒类营销师(中级)培训班委托新乡市食品协会组织承办。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中级酒类营销师培训 委托函
抄 报: 河南省商务厅
抄 送: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