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宋河酒业广大女员工充分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巾帼精神,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2017年,公司有两位女员工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有九位女员工被评为县“巾帼建功标兵”,宋河酒业二分厂开票室与宋河酒业园区生产部卫生保洁组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妇委会主任被评为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宋河酒业妇委会被评为先进单位。
会议对荣获鹿邑县“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及公司优秀女工的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品。公司优秀女工代表、三八红旗手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朱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