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警惕:三类酒友要担法律责任_河南酒业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酒与文化 » 健康饮酒 » 正文

警惕:三类酒友要担法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1036
核心提示:警惕:三类酒友要担法律责任 今年8月30日,巩义的崔先生和邵先生,受朋友王新川(化名)邀请一起吃饭,其间3人一共喝了3瓶白酒


警惕:三类酒友要担法律责任

 

今年8月30日,巩义的崔先生和邵先生,受朋友王新川(化名)邀请一起吃饭,其间3人一共喝了3瓶白酒。饭后,因担心饮酒较多的王新川不能独自回家,崔先生主动提出送他回家。后来崔先生在独自返回的路上,骑摩托车撞到墙上。事故造成崔先生颅脑和其他部位受伤,医疗费等总共花费6.6万多元。

治疗期间,崔先生多次联系王新川,要求其分担自己的损失;但王新川认为,当晚是崔先生自己酒驾发生事故,拒绝了崔先生的要求。无奈之下,崔先生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

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崔先生在醉酒的情况下骑摩托车将被告王新川送回家,之后原告自己骑摩托车回家,此时,王新川对崔先生负有规劝义务。王新川没有尽到规劝义务,导致崔先生发生事故,应对崔先生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据此,判处王新川对崔先生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三种情况下,“酒友”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 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身体有疾病,在其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对方饮酒,甚至故意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喝酒。

第二种 未将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

在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时,清醒酒友未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三种 醉酒者实施不法行为而未加劝阻

比如,对于醉酒者,清醒“酒友”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